调研心得

唤醒沉睡的梦想

发布日期:2015-03-05点击量:5146次

若问梦想,大约很多人的记忆都会回到十年二十年前,因为那时,他们都还年轻,拥有着多姿多彩的梦想。然而已经想不起来,什么时候“梦想”这个词已经在漫长的岁月中悄悄熟睡、沉寂。

2014121047岁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同志因心脏病突发去世。一时之间,社会各界极尽哀悼:“律师为他默哀,学生为他燃烛送行,共事者扼腕追忆……来自上海及中国各地的法律人士、民众近3000人自发赶来参加其遗体告别仪式。”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

邹碧华同志自2004年以来,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撰写法学著作7部,发表专业论文4篇,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在审判实务方面有很强的指导价值。他心怀人民,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任职的长宁法院设立法院小总机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他孜孜不倦地追求法院管理改革,探索司法体制改革;他尊重律师,主导推出《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推动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我们通过他的战友、下属、妻子、好友以及官方和民间媒体陆续了解着他的事迹,被其人格和品质之高贵、信仰和理想之坚定、追求梦想之不屈所深深折服。特别是参加了32日全国法院系统“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后,在热泪盈眶的同时,不仅开始追问自己的人生梦想和社会担当。走向工作岗位,当很多人沉浸于饮酒打牌之乐,浸淫于逃避责任、中饱私囊的私欲,习惯于挑剔谩骂社会与政府,自己却无所事事,乐于做无脑的愤青时,邹碧华同志说“人活着是为了改变世界”,试问有多少人可以掷地有声地说出这样的誓言?笔者自问没有这样的魄力,遇到机遇与挑战,我也会与大多数懦弱的人们一样,选择逃避和放弃,因为胆怯,因为自满和追求安逸。当然也曾有过很多辉煌的梦想,这些梦想虽然不足以改变世界,但至少可以在一定领域为社会做一些贡献。然而随着求学和求职的处处碰壁,不断自我修正,自我设限,终于成了谨小慎微、畏缩不前之人,满足于家庭与自我的小世界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身边有很多人沉溺于通过网络抒发个人的小情怀,转述一些子虚乌有的负面消息,抨击社会和政府。做这些事情时,从未想过自己就是社会中的一员,从未拷问自己是否承担了作为社会人该承担的责任。甚至政法队伍里的一些同志,生活中、网络上遇到有人质疑法律、批判公正,有人附和,有人不置可否,有人哂然一笑,仿佛事不关己。却从未想过要通过自己的行动去诠释正义,去捍卫公平,去树立法律人的形象。如果人人自认卑微,固步自封,试问,究竟谁该承担改变社会的责任?

春节时遇到一位朋友,他中学时是位普通的好学生,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上大学时,一次偶然的机遇,他参与组建了一个帮助贫困生的社会团体,通过公益活动帮助了一些同学,由于团队运行良好,极大地改善了贫困生的生活状况,随着社团运行的进展,那几位学生对他很是依赖,他初次品尝了改变社会、帮助别人的乐趣。大二假期时他又去贫困县区援助支教,有缘结识了几位扎根乡村、自费办学的老师,他们共同的理想是尽自己微薄之力改变家乡的教育现状。这些人的理想和社会担当令他的心灵深深震撼,终身难忘,也让他完全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观。他决心毕业后要找到属于自己的社会角色,可以最大程度地服务和帮助更多的人。大学毕业时学校留他任教,能够留校是很多毕业生梦寐以求的事,但他觉得大学教师的工作只能解决个人就业和家庭温饱,离自己服务社会的理想相差甚远,于是他坚决地拒绝了,开始了走南闯北的创业生涯。与他的战友一起啃过馒头,挤过单人床,披星戴月,节衣缩食,有时几人身上只有几枚硬币,有时几人合吃一份泡面……不断地尝试,不断地自我挑战和自我否定,曾经在一家企业里用13天做到了总经理助理,出国谈判,到港澳台签署合同,然后又辞职了……终于在6年前,他找到了自己的理想。加入一家香港知名培训学校,经过历练和考验,成了这个国内唯一一家上市培训公司的总裁助理和元老级股东。他说,通过自己的知识帮助接受培训的企业不断改革创新,发展壮大,引领民营企业走向时代和世界,感觉自己帮助了别人,在做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他深深热爱自己的工作,不断自我提高,讲学育人,著书立说。

看到很多知名企业家在他的微信微博上留言致谢,探讨企业发展时,我不断地扪心自问,是否该唤醒自己的梦想和追求了?

每个人都该有属于自己的梦想。梦想无论薄厚贵贱,它只是一个人的价值观,是终身所求,是自我价值的肯定与实现。当周旋于人事应酬太久,有的人便忘记了梦想,忘记了初衷。我相信,每一位读了法律,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最初都有属于自己的法治梦想。曾经听一位80后的法庭庭长说,我看到农村的当事人,帮他们答疑解惑,调处纠纷,在回访时给予贫困当事人适当的经济援助,我觉得在做有意义的事,很开心。我知道他是外地人,家庭富裕,学识渊博,放弃大城市里优裕的就业环境,来到最基层的边缘农村,条件艰苦,生活单调,却能每天保持神采奕奕,他的工作里自有他认为值得追求的价值。

有一次,在吃饭时听到邻桌的人说起法院的XX庭,一个人说“XX庭的人啊,我都认识,三四百元就搞定了,你的案子包在我身上。”且不论他说的是真是假,作为对法律心存敬畏和崇敬的从业者来说,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到底是谁给了外人对法院、对法官说三道四的权利和把柄?是谁让法官的价值在市井被随意标价,信口开河?

聆听了邹碧华同志的事迹,不仅感慨,一位法官能够得到同行的赞许也许容易,但是能够得到律师和社会大众的认可和追颂,实在难能可贵,也非单凭政府和舆论宣传造势所能实现。有人说“作为中国司法改革试点地区领衔人物的邹碧华,在广泛的社会领域得到如此高的关注和礼遇,正是因为其精神实质不但体现了时代对于某种价值理念的追求,而且回应了当今社会,人们对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和精英法官的期盼。”

是啊!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精英法官……时代和社会在急切地呼唤每一位法律人,唤醒最初的法治梦想,承担起法律人应有的社会责任。因为:梦想无论怎样模糊,总潜伏在我们心底,使我们的心境永远得不到宁静,直到这些梦想成为事实。它一旦被付诸行动,就会变得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