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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 亲民爱民

发布日期:2014-11-01点击量:5468次

近日,通渭县法院立案庭通过司法救助手段帮助又一起案件的当事人顺利立案,通过落实便民措施,保证了困难群众的诉权得以及时实现,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3714,原告李某某在被告工地上干活时受伤,造成右腿静脉血管破裂住院67天,定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原告的劳动能力鉴定为六级。在进行损害赔偿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具体赔偿标准分歧意见大,故原告李某某想起诉到法院解决,但面对诉讼费,李某某愁容满面,李某某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县法院立案庭进行咨询,立案庭雷庭长热情地接待了他。原来,年近50岁的李某某是平襄镇孟河村的一位普通农民,妻子也在家务农,孩子正在上学,平时靠李某某出外打工贴补家用及孩子的学费。现在李某某因工受伤,花去巨额费用,家庭已无其他经济来源,无力交纳诉讼费。了解李某某的来意后,雷庭长耐心细致地进行诉讼指导,并告知李某某可以依法享受司法救助,申请缓交诉讼费。顺利办理了立案手续后的李某某感动地说:“谢谢法官,要不是你们的便民措施,我就交不起诉讼费,官司就没法打啊”!   

    通渭县法院立案庭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始终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为他们提供更为贴心的服务,不断创新司法救助的相关措施,让弱势群体沐浴到司法救助的春风,感知到司法“人文关怀”的巨大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