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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小额诉讼 及时化解矛盾

发布日期:2016-03-16点击量:4623次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应对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带来的案件井喷式增长,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的不同司法需求,便利人民群众诉讼,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通渭县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结合本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工作规范(试行)》,于2016年3月15日开始施行,全力推进小额诉讼。
      加大宣传力度,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为让当事人充分了解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及相关规定,向当事人发放《小额诉讼须知》,释明法律,便于当事人作出判断。当事人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填写《小额诉讼程序选择确认书》,从程序上保障当事人的权利。
      畅通渠道,优先适用。明确了小额诉讼的受案范围,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标的额为甘肃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民事纠纷案件实行小额诉讼,对符合小额诉讼适用条件的案件,做到“应适尽适”,优先按照小额诉讼案件立案。
      强化质效,简化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方便快捷,节省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和诉讼成本。法院可以采用电话等简便方式传唤、通知当事人,举证期限和答辩期可以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审理不受原告陈述、被告答辩等程序和环节的限制,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一般当庭宣判,裁判文书可以简化。实行一审终审,一审判决即为生效判决,当事人不得上诉,对裁判不服,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调解优先,化解矛盾。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小额诉讼立案、送达、审理、执行各个环节,促使当事人选择判决以外的结案方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小额诉讼程序简易、便利、快捷,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让当事人用最短的时间、最小的成本实现维权,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方便诉讼群众,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负累,为有效解决民间纠纷、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