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景晓明诉刘旺胜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23点击量:3335次

刘旺胜:

     本院受理原告景晓明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自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