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令亚岗诉董俊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14点击量:4061次

董俊智:

    本院受理令亚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甘1121民初88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O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