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纪彤诉刘晟龙离婚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4-27点击量:4357次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公告
刘晟龙:公告
本院受理刘纪彤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甘1121民初字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义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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