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曹娟娟诉周满军离婚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4-26点击量:4348次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公告
周满军:
      本院受理曹娟娟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甘1121民初字46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义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