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执行“亮剑行动”

【百日会战】以身试法得严惩 百日会战掀高潮

发布日期:2018-04-28点击量:5692次

通渭县第四次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县法院随即按照案件核查结果,多路兵马同时出动,紧锣密鼓,开启全天候、无假日集中执行模式。4月26日,按照领导包案任务分工,县法院副院长何保平带领集中执行第一小组6名干警来到通渭县榜罗镇双峰汽车站,对被执行人范某实施拘传。

陈某与范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通渭县法院于2016年5月依法作出判决,认定范某对陈某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范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作出终审判决,对范某以双方未形成劳务关系、陈某损失系其故意造成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上诉理由不予支持,确定范某应向陈某支付医疗费等共计13余万元。范某收到二审判决书后,依然固执己见,拒绝履行。2017年1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送达文书时,范某却称,其已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尽管执行干警多次告知范某,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执行,但范某执意以此为由,拒不履行。2018年3月,收到省高级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民事裁定书后,范某招式用尽,开始耍起了无赖,向执行干警诉苦、讲“大道理”,但对于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却是绝口不提。

“百日会战”案件核查阶段,该案即被确定为重点突击目标,由副院长何保平包案负责。在拘传范某时,范某和妻子许某暴力抗法,对执行干警撕扯、口咬,导致干警衣领被撕坏,手被抓破咬伤,影响极其恶劣。范某被带到法院后,依然负隅顽抗,不履行义务。合议庭决定对范某进行司法拘留,让其以身试法的行为得到严惩。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执行攻坚“百日会战”更是关键之年的关键节点,通渭县人民法院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壮士断腕的使命感和攻坚克难的责任感,以舍我其谁的信心、以水滴穿石的恒心、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坚决打赢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