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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配合办案 讲法释理维权

发布日期:2014-10-31点击量:5940次

2014328日,通渭县人民法院在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下,及时稳妥地处置一起因离婚纠纷引发的暴力限制人身自由事件。

2014218日,通渭县人民法院义岗人民法庭受理了陈某诉贺某离婚纠纷一案,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结婚已8年,并生有子女,加之被告父亲患有重病等特殊情况,办案法官决定安排一次庭前调解,希望夫妻和好、家庭团圆。328日,法庭依法主持庭前调解,但因夫妻双方长期吵闹,积怨较深,调解工作未取得预期的效果。没想到的是,在调解结束后双方准备离开法庭时,被告突然将原告胳膊翻拧,抢走原告身上携带的手机及现金,企图在同社村民的帮助下通过暴力手段将原告强行带回家去。由于法庭人少力单,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当即向当地公安派出所请求协助控制局面,同时向县法院分管领导汇报了情况。就在被告人及同村人将原告抬到法庭对面马路上时,通渭县公安局义岗派出所所长带所里民警赶到,原、被告被带回法庭大院,使被动局面得到控制。随即,院上分管副院长也带法警赶到法庭。此时已正午12点多了,看着法庭院内蠢蠢欲动的村民,大家顾不上吃饭和休息,审时度势,了解了事发原因及现场情况后,当机立断,抓主抓重,开始耐心给被告及其家属亲朋做思想疏导工作,一个又一个,一遍又一遍,讲法律讲情理,寻找原、被告和好的可能性,但因被告反复无常、出尔反尔,不理智不配合,使得原告离婚的意愿更坚定。眼看聚集的群众越来越多,有些群众不负责任地煽动被告及其家人对抗工作人员,张胜利院长到法庭门口给群众做思想工作,释法说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在场群众得到疏散。然后,安排原告婆婆及小姑继续给原告做工作,看原告有无跟被告回家的可能;安排原告父亲与被告家人进行交流,减少两家人之间的摩擦。调解稳控工作一直进行到下午四点,才将局面完全控制。虽然被告方还想抢人,但慑于法律的威严和法理人情,他们放弃暴力企图,被告归还了原告的现金及身份证等财物,原告在其家人的护送下安全离开法庭。

    这次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暴力限制人身自由事件,由于协调配合及时、处置措施恰当,使得一场冲突有惊无险,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为人民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进行诉讼风险预估和做好群众工作积累了一次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