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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中级法院调研组来通渭县法院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调研

发布日期:2016-06-01点击量:4907次
      2016年5月26日,定西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永刚一行调研通渭县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重点就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及其他民商事案件审理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召开了调研座谈会。调研组成员有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庭长丁瑞林、民二庭庭长马喜林、民三庭庭长王瑞芳等。县法院民商事审判及执行部门的庭长、分管副院长参加了调研座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有福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通渭县法院首先就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作了汇报,同时就审判实务方面的问题与中院调研组领导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并就新形势下借款合同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提问和探讨。会上,调研组分别就通渭县法院上诉的民商事案件存在鉴定、违约金、案由、诉讼主体资格审查、案件事实认定、证据责任划分与认证、法律适用、判决书制作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对上诉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案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与瑕疵。

       结合座谈情况,安永刚副院长就下一步民事审判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市中院民商事审判业务部门既要发挥监督作用,更应不遗余力、想方设法地指导和支持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同时,基层法院也要对疑难案件认真进行剖析,积极做好应对准备,通过上下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共同促进全市民商事审判质量的提高;二要对于新类型和疑难复杂案件,重视分析、总结和调研,将调研报告及时上报市中院,以便中院研究解决法律适用问题;三要依法审理好涉及群体性利益的民生案件,综合考虑各种社会因素,充分平衡各方利益,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四要进一步健全沟通机制,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保持上下级法院的沟通和交流,加强类案指导,缩小认识差距,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效。

      通过调研座谈和面对面的交流,定西市中级法院为基层法院进一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加深了理解与沟通,使大家对一些疑难问题达成共识,有利于今后进一步开展好民商事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切实达到了调研、指导、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