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郭世杰与郭绪定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14点击量:3874次

郭绪定:

      本院执行郭世杰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甘1121执753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自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2018)甘1121民初115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冻结、扣划、提留、提取你的存款、收入,或者查封、冻结、扣押、变卖同等价值的财产。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