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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法院例会制推进精细化管理

发布日期:2015-08-31点击量:4770次
      近年来,通渭县法院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特别是党组例会制和部门例会制的全面推行,进一步保障“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全面落实,结合精细化管理实现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确保审判执行及其他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自2014年以来,通渭县法院以 “作风转变年”、“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整顿,推进审判执行及政务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在党组实行周例会制,即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发挥党组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同时总结前期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并在工作措施上确保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等“四定”,从领导班子入手,落实领导责任,确保班子决策的及时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在机关管理方面实行月例会制,即各党组成员对分管和联系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和案件评查、审务督察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议。对召开会议及工作落实情况,各党组成员在党组例会上进行汇报,党组书记、院长结合会议汇报情况适时进行督察,内容包括部门月例会涉及的内容及其他全面工作。这样既有利于督促党组成员的工作落实,更有利于推进全院工作的推进,效果显著。
     通过党组周例会、部门月例会制的推行,通渭县法院全面实现学风、纪律作风、内务及审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全院党建工作、信息化工作、文化建设、新闻宣传及综治等各项工作全市法院及全县党政考核中分别获奖,成绩斐然; 2015年通渭县法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