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林诉张宝峰离婚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26点击量:4039次
张宝峰:
本院受理原告王亚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甘1121民初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义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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