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守谦与魏自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3-23点击量:4073次
魏自成:
本院受理原告路守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甘1121民初11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营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魏自成:
本院受理原告路守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甘1121民初11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营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