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珍珍诉包荣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1-13点击量:4091次
包荣:
本院受理原告曹珍珍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自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一月十日
包荣:
本院受理原告曹珍珍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自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