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霞与田世强离婚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23点击量:4221次
田世强:
本院受理李艳霞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甘1121民初6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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