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陈时庆诉王玉芳离婚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1-08点击量:4232次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公    告
王玉芳:
      我院受理原告陈时庆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榜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