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王军利诉董浩离婚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5-07-15点击量:4726次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公告
董浩:
      本院受理王军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义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