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

先予执行排除妨害 全力保障公路建设

发布日期:2020-01-13点击量:7178次

2019年1114日,通渭法院历时10小时,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纠纷案有力保障了通定高速公路工程的顺利施工。

 

通定高速公路是全市公路建设的重点工程,也是通渭人民翘首以盼的民生项目。然而项目施工中,负责桥梁桩基工程的丙公司因与通定高速公路承建甲公司项目部发生纠纷,丙公司施工人员从9月14日开始,强行占用施工现场达两月之久,既不施工也不撤离,严重影响了施工计划和整体工程进度。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先予执行,要求丙公司立即撤出位于通渭县马营镇店湾大桥和王家湾大桥施工场地的20台冲击钻机和施工人员,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通渭县法院审查后,裁定对甲公司的先予执行申请予以支持,并第一时间汇报县委政法委组织协调,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案执行组,在县公安局、马营镇政府、县医院等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迅速展开执行行动。从当天上午8时至下午6时在多部门的协助配合和全体执行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整个执行过程历经十个小时后顺利完成。

 

该案受理后,通渭县法院坚持立、审、执相互兼顾、有效衔接,对妨害通定高速公路顺利施工的障碍果断先予执行,有力维护了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彰显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强力担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