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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通了“行路”,更通了“心路”

发布日期:2023-04-10点击量:6226次

“感谢你们,没有你们耐心高效的调解,我们的问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决,以后我们一定共同维护好这条来之不易的农路!”在承办法官要离开时,两位当事人紧握法官的手说道。

李某甲与李某乙系同一庄间人,李某甲的承包地与李某乙的庄基地相邻,双方时常因道路通行问题发生争吵,在一次争执过程中,二人发生肢体冲突并致使其中一人受伤住院,后因双方矛盾分歧较大未能达成和解,继而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原告撤诉,但因调解协议未按约定履行,双方纠纷再起,并再次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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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认真审阅案卷、详细梳理案情后,深知一纸判决难以实质性化解纠纷,要及时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方能解决邻里纠纷,防止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升级。随即主动前往现场进行勘验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采取逐一沟通、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让双方充分阐述自己的想法,耐心地为当事人梳理案情、答疑解惑,积极引导二人以互谅互让的态度协商纠纷。经过数小时的“背对背”调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得到缓和,最终摒弃前嫌、握手言和,顺利达成调解协议,二人约定共同修复双方间的地头农路并共同拉土、拉线、修建拦水地埂。至此,困扰双方的矛盾纠纷得以了结,他们的“行路”和“心路”都通了。
案件办的好不好,群众说了算。通渭法院将始终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省时高效便民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不断创新司法为民新举措,把群众的难事当成家事来办,切实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