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王宗信、刘小军、王喜、高振中与魏龙、王金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日期:2022-08-17点击量:4969次

魏龙: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宗信、刘小军、王喜、高振中与你、王金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马营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来领取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本院(2020)甘1121民初183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