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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2-21点击量:8099次

 

通渭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通渭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2)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3)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4)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依法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处理来信来访。

7)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及教育培训等工作。

9)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10)承办其他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院内设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庭等8个职能部门、纪检组和派出的马营法庭、鸡川法庭、义岗法庭、陇山法庭、榜罗法庭、李店法庭等6个基层法庭。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为通渭县人民法院机关预算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2066.5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3.28万元,增长10.91%,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9.2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2066.5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3.28万元,增长10.91%,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822.0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9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51.8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17.0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6.5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461.2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5.99万元,增长8.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5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8万元,增长7.34%,增加的主要原因:部分基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及办案执行等业务需求增加全省法院系统业务费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等项目金额

1.项目支出保障运转经费2个,一是业务费,包括办案业务经费(差旅费、交通费、邮电通信费、培训费、劳务费、人民陪审员费、宣传资料费、服装费、业务设备消耗费、业务设备管理费、司法救助费等),业务装备经费(通用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警用装备购置)。二是法庭运维费,主要用于人民法庭修缮经费、人民法庭运行经费。

2.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的原因是:我院为基层法院,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3.18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的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厉行节俭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没有增加。

通渭县人民法院预计国内公务接待35次,38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3万元,增长125.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部分公务用车年限长、路况差,维修费用高,预计2022年报废后采购2辆公务车辆

4.培训费9.8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04万元,减少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外省培训,采用省内培训及视频培训的方式进行业务及相关的培训。

5.会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较上年持平的原因是我院为基层法院,没有会议费用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318.2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8.8万元,增加2.8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公务员增加,在职公用支出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预算无非税收入预算,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4.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565.0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159平方米,价值1148.05万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价值634.9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6台(套)。2022年度各我单位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421.57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卷宗装订设备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我院选取“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信息,本年度计划将318万元项目资金根据案件审理进度,合理安排全年费用支出,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 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我单位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加强派出法庭办案办公条件,改善办案环境,提高法院人员办案水平;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案件调查、取证、开庭等事项,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保障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通渭县人民法院院重点法庭运维费、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支出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556万元(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通渭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通渭县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通渭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通渭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通渭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通渭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通渭县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通渭县人民法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2022年度通渭县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表.xlsx


 

 

 

 

通渭县人民法院

2022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