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王超与刘义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9点击量:4199次

刘义军:

      本院受理王超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执行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来领取的即视为送达。责令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本院(2020)甘1121民初16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