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张军彦与崔彦清、李彩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5点击量:4013次

崔彦清、李彩霞:

     本院立案执行张军彦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执行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来领取即视为送达。责令你们自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通渭县人民法院(2020)甘1121民初63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通渭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