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内容(15)
发布日期:2020-12-26点击量:4959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 )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 )。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 )。 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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