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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法院“互联网+” 助力解决执行难

发布日期:2016-11-19点击量:4736次

为实现最高法院提出的 “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甘肃省第七次解决执行难联席工作会议上,省高级法院梁明远院长强调要在甘肃省实现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并与各中院院长签署“军令状”。2016年7月25日,定西市中院与辖区各基层法院签署“军令状”,要求各基层法院严格按照省高院要求,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责任逐级明确,压力层层传导,通渭县法院高度重视,就如何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周密部署。这是一场攻坚战,全体执行干警改变执行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昂扬斗志,砥砺前行,将传统执行模式与互联网糅合,启用“互联网+执行”新模式,助力解决执行难,成效显著。

“互联网+财产查控”模式。针对“老赖”本人避而不见、其财产无处查询这个长期困扰执行法官的难题,通渭县法院充分运用已建立起来的“总对总”“点对点”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改变传统走东跑西、登门临柜的财产查控方式,通过专网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全面撒网,准确定位,快速控制”,实现网上查询、冻结和扣划,最快可以在一天内全部完成执行工作程序,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执行效率,让被执行人的金融资产无处遁形。截止2016年11月15日,共完成网络查控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证券等信息432人次,涉及存款金额2651万元。

被执行人程某在通渭县经营着一家制沙厂,但为了规避执行,他在白银市的建行开了户,将钱存在里面,执行人员通过“总对总”系统查得其开户信息,由于存款不够标的额,先行通过网络予以冻结,程某知道后主动与法院联系执行该案,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事后程某开玩笑说:你们怎么想到跑白银去查我的账户,真够神的。其实他哪晓得,执行人员鼠标轻轻一点,其效果胜于从白银跑个来回,这就是利用互联网进行财产查控的魅力。

“互联网+失信惩戒”模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通渭县法院力克执行难问题的又一利器。常态化、不定期的曝光,已经在全社会形成了坚决打击“拒执”的高压态势,向广大群众表明了我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心。自2015年以来,通渭县法院已陆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68人/单位,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102人/单位,在助力解决执行难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名单在传统媒体曝光的同时,更加重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介,以此拓宽曝光面,加大惩戒力度。2016年10月31日,通渭县法院曝光了新一批“老赖”名单,此次曝光在文化广场、汽车站、医院及各乡镇街道和村委会所在地等人员密集区域分别张贴了公告,同时将名单信息在通渭县电视台特定时间段进行滚动播放,考虑到当下微信“朋友圈”的热度以及年轻人“手机控”的特点,重点在通渭县法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布。名单公布后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尤其是在互联网得到大量转载,取得明显效果。正如一位事后来法院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所说:晚上一看手机,朋友圈到处都是我被曝光的消息,亲戚朋友都打电话来问,捂不住了,现在估计全世界都知道了……短短五天时间,通渭县法院门户网站的点击率就突破了56800次,10案11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交纳了执行款,标的额达20万元。

“互联网+司法拘留”模式。通渭县法院积极与公安机关协作,利用公安机关网络临控系统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妨碍执行的惩治力度,树立司法权威。对于有能力而推诿扯皮、多方借口不按期限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妨碍执行、破坏执行的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果断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对于自称外出打工,不报告财产,对法院的电话传唤也置之不理,或换电话“玩失踪”的“下落不明老赖”果断决定司法拘留,并移送公安机关协助临控;对于拒不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直接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2016年以来,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60案63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控32案35人,查控到9人。在拘留期间主动履行义务22案22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3案3人。

刘某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换电话躲到外地后,执行人员多方查找未果,决定拘留后将其信息移送公安机关协助临控,2天后刘某在嘉峪关市入住宾馆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执行人员和公安民警驱车到嘉峪关将刘某带回,慑于法律权威,刘某一到法院就主动履行了义务,执行人员为了一起案件30小时不间断的工作也得到了申请人由衷的感激。通过公安机关网络临控系统,该案得以执结,执行工作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互联网+司法拍卖”模式。用足财产变现措施,提升法院执行能力。2016年11月8日,随着一记响亮的锤音,通渭县法院完成了首例不动产的拍卖,苏某等六人与通渭县政府招待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没有金钱履行,通渭县法院对其名下铺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了估价、拍卖,案件顺利执结。为了解决执行难,及时有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通渭县法院积极拓宽可执行财产范围,提升财产变现能力。2016年以来,已拍卖、变卖车辆5辆,近期更是完成首例不动房产拍卖,执结案件9件,但所有拍卖、变卖都通过传统拍卖方式完成,这极大地限制了固定财产变现能力的提升。2016年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通渭县法院已着手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建设的准备工作,在该司法解释施行之际(2017年1月1日起施行),通渭县法院将同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时代,这将会是通渭县法院“互联网+执行”模式中又一项重要内容。

“互联网+执行”是互联网科技时代一种新的执行模式,更是一次思维的飞跃。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通渭县法院将进一步把互联网与传统执行模式进行融合,发掘“互联网+执行”新模式的潜力,拓宽其运用范围,让其为实现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再立新功。